网站出租
With home page ranking and traffic
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
法律知识
联系我们
13260161770
地址:上海婚姻律师事务所
导读:丈夫晚上不回家,妻子索要“空床费”,这种协议有效吗?今天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案例
谢某和易某是夫妻关系。因为易某经常以工作繁忙为由不回家居住,谢某对此表示怀疑,双方便约定:如果易某从晚上12点到早上7点不在家,他就要每小时付200元的空床费给谢某。之后,由于易某经常不回家住,易某共签了两万元的空床费欠条。
分歧
对于谢某和易某关于空床费的约定,是否形成了民事法律关系。这里是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空床费协议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因为协议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确立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可以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种观点是
空位费协议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因为这种约定空床费的行为应视为一种情谊行为,属于道德层面,不构成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小编同意第一种观点,原因如下
第一
《民法通则》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谢某、易某之间的“空床费”协议,实际上是丈夫与妻子之间的忠诚协议的具体约定,如果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诈或胁迫,完全是自愿的,“空床费”协议的内容不违法,应该视为民事法律行为,协议有效。
第二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这种“空床费”协议的实质是在丈夫因为没有时间陪伴妻子而自愿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来补偿妻子。协议的目的是用金钱来限制丈夫,使他为夜不归宿付出代价,目的是为了促进家庭和谐。当然,付空床费并不意味着你不需要履行夫妻义务。
第三
“空床费”协议有效,可撤销。当事人在签订本协议后,反悔并认为本协议明显不公平,或者被迫签署的,可以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解除。
“空床费”协议作为婚姻合同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婚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的结果,且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为有效。
技术支持:
兴田科技咨询热线
24小时咨询热线13260161770